园区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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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财税支持政策

(1)新投产企业奖励

新投产生产性工业企业亩均纳税能达到16.5万元/年及以上的前三年按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1%给予企业奖励,第4—6年按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0.5%给予企业奖励;6年以后年纳税额达到3000万元及以上的,按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0.5%给予企业奖励。

(2)固投强度奖励

对新引进的生产性工业项目(含外资项目),固定资产投资总额(指基建、设备投资等,不含土地价款,数额以审计结果为准)0.5亿元以上的,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到250万元/亩及以上,投入运营三年内,亩均纳税达到16.5万元/年及以上,根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按不同比例予以奖励。如下表:

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给予奖励

固投额度

0.5-2亿元

2-亿元

5亿元以上

奖励比例

8%

9%

10%

注:固投指基建、设备投资等,不含地价。

(3)高管团队奖励

对年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亿元、3亿元、5亿元、10亿元、20亿元、50亿元的规模以上企业,分别给予企业4万元、12万元、20万元、40万元、80万元、20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企业高管团队。对于纳税金额连续两年超过1000万元的,奖励企业不超过300平方米山村小院一套,用于企业接待或办公(仅有使用权,不能交易),当连续两年纳税金额低于1000万元时,政府予以收回。

(4)外资企业落户奖励

对符合《河北省鼓励外商投资重点产业目录》,在开发区注册设立的外资企业,在享受省市开发区发展专项资金奖补的同时,给予企业以下奖励:

当年外资到位并投入

(万美元)

20-50

50-80

80-300

300-500

500-1000

1000以上

一次性奖励

(万元人民币)

2

5

8

30

50

100

注:实际到位外资以保定市商务局认定完成外资额为准。

(5)外贸出口奖励

对经市商务部门认定的年外贸出口额达到30万美元的企业,奖励5万元人民币;年出口额达到100万美元的,奖励10万元人民币;年出口额达到200万美元的,奖励20万元人民币;年出口额达到500万美元以上的,奖励50万元人民币。同一企业取最高奖励,只享受一次优惠政策。

(6)物流成本奖励

工业企业亩均税收达到16.5万元以上,按照企业每年实际支付物流费用(以发票为准)的10%给予奖励。

2.科技奖励政策

(1)科技平台创新奖

认定为省级以上(含省级)的科技创新平台,给予以下奖励:

认定为省级以上(含省级)的

重点实验室

产业技术研究院

技术创新中心

工程研究中心

企业技术中心

食品检测中心

企业研发机构

固投200-1000万元奖励25%,固投1000万元以上奖励30%,一次性奖励。

(2)企业技术改造补助

规上工业企业实施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,经审计核定后,县财政按7%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,最高补助500万元。

(3)企业研发费用补助

规上工业企业上一年度在产品、技术、材料、工艺、标准的研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,按照实际投入发生额,经审计核定后,县财政以10%的比例给予补助,最高补助500万元。

(4)企业荣誉申报奖

荣誉认定

高新技术企业

省级专精特新

市级专精特新

奖励金额(万元)

10

5

1

注:新认定企业。

3.人才引进政策

(1)专业技术人才落户奖

对到阜平落户创新创业的国家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、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、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,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主持人,国家级重点学科、重点实验室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带头人,在受到省、市奖励基础上,县财政再配套奖励50万元。

(2)产业领军团队落地奖

对两院院士、国家千人计划、长江学者等带领的团队带项目来我县且系国内首次落地的,给予领军团队2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;对获得国家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、省级科技奖励一等奖的项目,给予领军团队50万元科研经费。

(3)“四类”人才落户奖

符合《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阜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》文件中

人才条件的给予以下奖励


A

B

C

D

安家费

25万元

15万元

6万元

2万元

购房补贴

(购房价格)

40%

30%

20%

10%

房租补贴

(按月)

1200

1000

800

600

4.金融支持政策

(1)融资渠道

对获得专业投资机构投资且资金实际到位的入驻企业,县国有公司可以按比例跟投;支持县担保公司为入驻开发区的企业提供银行贷款担保;鼓励县国有公司和金融机构合作,为入驻开发区企业提供委托贷款。

(2)贷款贴息

对新入驻开发区的企业提供贷款贴息,给予50%贴息补助,每家企业年度贴息限额为50万元,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。

(3)上市融资

对首次在国内外主板、中小板、创业板、科创板挂牌上市,注册地在阜平的企业,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;对在“新三板”挂牌上市,注册地在我县的企业,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;在石家庄股权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,注册地在阜平的企业,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。

5.用工保障政策

新增就业奖励,规模以上工业企业、限上商贸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,每年截止到年底新增就业10人以上,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半年及以上社保的,按新增每人3000元计算给予企业奖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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