园区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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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lic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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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财税支持政策
(1)新投产企业奖励
新投产生产性工业企业亩均纳税能达到16.5万元/年及以上的前三年按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1%给予企业奖励,第4—6年按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0.5%给予企业奖励;6年以后年纳税额达到3000万元及以上的,按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0.5%给予企业奖励。
(2)固投强度奖励
对新引进的生产性工业项目(含外资项目),固定资产投资总额(指基建、设备投资等,不含土地价款,数额以审计结果为准)0.5亿元以上的,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到250万元/亩及以上,投入运营三年内,亩均纳税达到16.5万元/年及以上,根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按不同比例予以奖励。如下表:
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给予奖励 | |||
固投额度 | 0.5-2亿元 | 2-亿元 | 5亿元以上 |
奖励比例 | 8% | 9% | 10% |
注:固投指基建、设备投资等,不含地价。 | |||
(3)高管团队奖励
对年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亿元、3亿元、5亿元、10亿元、20亿元、50亿元的规模以上企业,分别给予企业4万元、12万元、20万元、40万元、80万元、20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企业高管团队。对于纳税金额连续两年超过1000万元的,奖励企业不超过300平方米山村小院一套,用于企业接待或办公(仅有使用权,不能交易),当连续两年纳税金额低于1000万元时,政府予以收回。
(4)外资企业落户奖励
对符合《河北省鼓励外商投资重点产业目录》,在开发区注册设立的外资企业,在享受省市开发区发展专项资金奖补的同时,给予企业以下奖励:
当年外资到位并投入 (万美元) | 20-50 | 50-80 | 80-300 | 300-500 | 500-1000 | 1000以上 |
一次性奖励 (万元人民币) | 2 | 5 | 8 | 30 | 50 | 100 |
注:实际到位外资以保定市商务局认定完成外资额为准。 | ||||||
(5)外贸出口奖励
对经市商务部门认定的年外贸出口额达到30万美元的企业,奖励5万元人民币;年出口额达到100万美元的,奖励10万元人民币;年出口额达到200万美元的,奖励20万元人民币;年出口额达到500万美元以上的,奖励50万元人民币。同一企业取最高奖励,只享受一次优惠政策。
(6)物流成本奖励
工业企业亩均税收达到16.5万元以上,按照企业每年实际支付物流费用(以发票为准)的10%给予奖励。
2.科技奖励政策
(1)科技平台创新奖
认定为省级以上(含省级)的科技创新平台,给予以下奖励:
认定为省级以上(含省级)的 | ||||||
重点实验室 | 产业技术研究院 | 技术创新中心 | 工程研究中心 | 企业技术中心 | 食品检测中心 | 企业研发机构 |
固投200-1000万元奖励25%,固投1000万元以上奖励30%,一次性奖励。 | ||||||
(2)企业技术改造补助
规上工业企业实施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,经审计核定后,县财政按7%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,最高补助500万元。
(3)企业研发费用补助
规上工业企业上一年度在产品、技术、材料、工艺、标准的研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,按照实际投入发生额,经审计核定后,县财政以10%的比例给予补助,最高补助500万元。
(4)企业荣誉申报奖
荣誉认定 | 高新技术企业 | 省级专精特新 | 市级专精特新 |
奖励金额(万元) | 10 | 5 | 1 |
注:新认定企业。 | |||
3.人才引进政策
(1)专业技术人才落户奖
对到阜平落户创新创业的国家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、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、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,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主持人,国家级重点学科、重点实验室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带头人,在受到省、市奖励基础上,县财政再配套奖励50万元。
(2)产业领军团队落地奖
对两院院士、国家千人计划、长江学者等带领的团队带项目来我县且系国内首次落地的,给予领军团队2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;对获得国家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、省级科技奖励一等奖的项目,给予领军团队50万元科研经费。
(3)“四类”人才落户奖
符合《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阜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》文件中 人才条件的给予以下奖励 | ||||
A类 | B类 | C类 | D类 | |
安家费 | 25万元 | 15万元 | 6万元 | 2万元 |
购房补贴 (购房价格) | 40% | 30% | 20% | 10% |
房租补贴 (按月) | 1200元 | 1000元 | 800元 | 600元 |
4.金融支持政策
(1)融资渠道
对获得专业投资机构投资且资金实际到位的入驻企业,县国有公司可以按比例跟投;支持县担保公司为入驻开发区的企业提供银行贷款担保;鼓励县国有公司和金融机构合作,为入驻开发区企业提供委托贷款。
(2)贷款贴息
对新入驻开发区的企业提供贷款贴息,给予50%贴息补助,每家企业年度贴息限额为50万元,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。
(3)上市融资
对首次在国内外主板、中小板、创业板、科创板挂牌上市,注册地在阜平的企业,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;对在“新三板”挂牌上市,注册地在我县的企业,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;在石家庄股权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,注册地在阜平的企业,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。
5.用工保障政策
新增就业奖励,规模以上工业企业、限上商贸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,每年截止到年底新增就业10人以上,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半年及以上社保的,按新增每人3000元计算给予企业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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